投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主旨:函轉南投縣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申請表件,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07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7年1月29日府教學字第1070026699號函辦理。

二、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南投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06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06學年度第1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黃琇瑾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106-2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alsomaze@gmail.com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06-2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本案連繫窗口:信義鄉豐丘國小翁崧桓主任聯絡電話2791723-13】。

(八)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協助轉知訊息。

四、經南投縣政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五、另本案相關資訊業公告於本局首頁(網址:http://www.tc.edu.tw/)-顯示全部連結-學生就學補助資訊網(編號:00027),請協助公告本獎學金訊息於學校網頁,以利家長及學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