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主旨:教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之儲備評閱委員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87424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工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擬招募290名公、私立高中、職及70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參與109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

三、報名者資格如下:

(一)具參與閱卷工作意願。

(二)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為109年會考考生。

(三)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四)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

(五)經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能全程配合109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及全國試務會相關行政規劃。

四、錄取順序以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為優先,僅具國中基測閱卷經驗或無閱卷經驗者則依傳真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將保留報名資格審核權。

五、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預定於108年10至11月及109年2至3月期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至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六、請欲報名參加培訓之教師填妥報名表,以校為單位,於108年9月10日中午12時前,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傳真電話:(02)8601-8910),並來電確認(洪小姐:(02)7714-8572),逾時恕不受理。

七、請貴校逕依權責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培訓活動並協助課務調整。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