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之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主旨:檢送「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防疫注意事項」各1份,請轉知考生及家長依規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3528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因應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聯合術科測驗之辦理,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訂定旨揭處理原則及考生防疫注意事項,各辦理單位應依本處理原則於場地規劃及相關人員報到時確實執行各項防疫工作;另考生防疫注意事項由各主辦學校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隨准考證寄發,請應試考生及陪同人員瞭解當日應試場地防疫流程及自身健康狀況。

三、應試考生及陪同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以免喪失應試權益;並應於進入校園時實施體溫量測、噴乾洗手液並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以利辦理單位落實各項健康管理措施。

四、各相關單位除依旨揭處理原則及考生防疫注意事項辦理外,並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各項訊息,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