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105 學年度第2學期招考轉學生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暨本校相關辦法及補充規定辦理。
二、招生科別:
年級 |
科別 |
名額 |
一年級 |
普通科 |
※各科擇優錄取,必要時得缺額錄取。 |
觀光事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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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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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
普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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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事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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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科 |
三、報名資格:
(一) 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級制專科學校持有成績證明者得報考二、三年級轉學考試。
(二) 在校期間未受小過一次以上處份。(檢具獎懲證明)。
(三) 轉學前每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需達六十分(不含)以上。(附成績證明)
(四) 報考二、三年級各科,學分相抵後需重(補)修學分,不得多於16學分。
(依據本校「轉學(科)學生抵免學分補充規定」辦理資格審科目學分抵免。抵免後部份學分因故未開辦重(補)修班或因學分不足而致影響畢業時程時,報名時請自行斟酌)
四、報名方式:
(一) 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www.wagor.tc.edu.tw/)、切結書等。
(二) 填妥報名表後親自繳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郵寄恕不受理)
(三)貼妥二吋相片二張(最近三個月內半身正面照片)。
(四) 繳交報名費 500 元。
(五) 繳驗證件:
1.報名表及切結書,並查驗身份證件。
2.繳交轉學或修業證明書(報名前無法取得者,請繳交切結書)。
3.繳交完整成績證明-請至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申請
4.繳交獎懲紀錄-請至原就讀學校生活輔導組申請
五、報名日期:106年2月6~7日共二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16 時。
六、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電話:(04)24371728 分機 712、714或718
地址:406 臺中市北屯區軍福十八路328號
七、考試內容及時間:
(一)考試內容分筆試及口試。
(二)筆試─語文能力(含國文、英文)100分、數學能力100分。兩項合計佔總分50%。
(三)口試─總分100分,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口試成績佔總分50%。
(四)考試總分同分者,比序項目依序分別為口試、語文、數學,同分者再以原學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比序。
(五)考試時間—106年2月8日(星期三) 09:00至12:00。
(六)考試地點─考試當天於教務處前公布試場及座位。
八、放榜日期:106 年 2 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寄發錄取通知。
九、錄取報到日期: 106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 9時至11時。
十、開學日期:106年2月1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