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學年度:
109學年度第一學期
截止日:
2020/09/23

主旨:檢送109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9670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星期五)前受理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受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三、學業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逐級核章,將相關資料逕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連絡電話:04-24716609轉711)。另合格名冊電子檔逕寄至信箱dses710@dses.tc.edu.tw

1、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護學生領獎之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

2、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分別繕造名冊。

(三)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排列名額(學業成績請繕寫至小數點下第二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原住民資格及初審後,併同申請表件及合格名冊並逐級核章後,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逕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教務處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連絡電話:04-24716609轉711)。另合格名冊電子檔請寄信箱dses710@dses.tc.edu.tw

五、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請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社團推廣網站(http://163.17.37.13/index.php) 之相關法規下載,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8。

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局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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