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學年度: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截止日:
2021/03/11

主旨:檢送本市110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如附件),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0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09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0年3月31日)。

(二)109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三、申請方式:由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交予就讀學校初審。

四、請學校於本(110)年3月15日(以郵戳為憑)前將相關資料寄(送)至本市竹圍國中教務處(33748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2鄰海港路2巷87號,請於信封上註明:仁愛獎助學金),並同時將電子檔(Excel) E-mail至cwjh110@cwjh.tyc.edu.tw (信件主旨及附件檔名格式請參照實施計畫),逾期、缺件及核章不全者以棄權論。

五、若貴校設有進修部,請逕行轉達並依規定申請,本局不另函發。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竹圍國中註冊組許組長與幹事劉小姐 電話:03-3835026分機212、215。

七、旨揭計畫及相關表件已公告於竹圍國中網站http://www.cwjh.tyc.edu.tw/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