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10日臺教綜(二)字第1060013033A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活動內容簡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
(二)作品創作小組:創作小組學生至多4位,指導老師至多2位,可跨年級組成海洋科普為範疇選定主題進行繪本創作。
(三)作品規格及樣式:詳見附件計畫。
(四)補充事項: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三、各校送件數最多為2件,且必須於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前將作品郵寄或親送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南屯區黎明國小,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55號)。
四、本活動將由承辦單位依國小組及國中組,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並選出前5名代表本市參加教育部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
五、若有其它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南屯區黎明國小崔立德主任,電話:04-22517363分機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