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教育宣導單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旨:張貼「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教育宣導單張」並協助宣導。

說明:

一、鑒於本局多次接獲陳情於校園周圍,常有車輛違法改裝行駛致噪音問題,為宣導校內師生勿違法改裝車輛,造成噪音污染,影響生活環境品質,旨揭單張敬請貴校協助列印張貼與宣導周知,以維護環境安寧。

二、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車輛行駛中皆須符合噪音管制標準,違反者將依相關法規處以罰鍰,併予敘明。

三、檢附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教育宣導單張電子檔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