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日期:
(一)109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除口琴獨奏、直笛獨奏外之個人項目)。
(二)10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團體項目、口琴獨奏、直笛獨奏)。
三、比賽地點:依賽程規劃另行公告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http://music.tc.edu.tw/)。
四、報名時間:109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9月30日(星期三)下午6時止,請至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報名系統報名(http://music.tc.edu.tw/),務必於期限前全部完成網路、書面之報名手續,方完成報名程序。
五、個人項目指定曲將於109年9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瑞城國小自「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曲目】」中公開抽出,且為遵守著作權相關規定,樂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之樂譜。
六、團體組參賽者在學證明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並統一由學校免備文於109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送(寄)至瑞城國小審核報名資格,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郵寄以郵歡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一團體組」)。
七、個人組得由參賽者、指導老師或家長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表時,除大專組外,其他各組報名表均須有法定代理人之簽章。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務必協助確認參赛組別、在學證明、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所有相關資料應依照作品原文或英文填寫)。報名資料輸入完畢後,列印書面報名表送交學校核印關防(或各處室圓戳章),並於109年10月5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將報名表送(寄)至瑞城國小審核報名資格,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音樂比賽報名表-個人組」)。
八、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報名後請隨時注意本項比赛專屬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