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以110年7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目前國內疫情仍維持第二級警戒,案內各項防疫措施請民眾共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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