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相關原則說明

主旨: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狀況,自111年5月1日(星期日)起,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應依相關原則實施,並應落實相關防疫指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4月12日中市教小字第1110028212號函(諒達)辦理。

二、針對跨縣市部分,國小(含幼兒園)因考量幼童未施打疫苗,故維持禁止跨縣市辦理;另國高中部分不鼓勵辦理,若學校仍要辦理跨縣市活動,則須經過家長會、教師會及學生自治組織(無則以其他方式形成共識)和學校一致同意,並向本局函報防疫計畫(含校內同意執行佐證資料),通過後始可辦理。

三、市內辦理部分,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維持開放辦理,惟需向本局函報防疫計畫及活動行程表。

四、另有關各校辦理戶外教育(含畢業旅行)活動,惟隨行人員如:隨行導師、家長、志工、領隊及司機需接種第三劑疫苗,倘無,則需於活動前1日內提出PCR或快篩陰性證明。

五、以上,倘有任何疑慮,可逕洽本局各教育階段窗口,說明如下。

(一)高中職教育科:張老師(分機54108)。

(二)國中教育科:陳小姐(分機54212)。

(三)國小教育科:陳小姐(分機54313)。

(四)幼兒教育科:郭小姐(分機54416)。

六、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辦理相關活動,仍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