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國一至高三 第二外語第二次定考將於2021/4/26-05/07考試,考試範圍請參閱附件。 G7/G8/G10/G11 - 無聽力測驗 G7/G8/G10/G11 - 手寫 5/3-5/7 G9 - 聽力4/27(二) G9 - 手寫4/29(四) G12 - 聽力4/26-4/30 G12 - 手寫5/03-5/07 授課老師已於課堂時宣導給同學,若該日無法到請於「三天前」先向授課老師請假。 缺考名單將於2021/3/29(一)安排時間補考,若未到將以0分計算。 附件 109-2 第二外語第二次定考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