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單字比賽

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文單字比賽實施

(一)參加資格:
1、全國高級中學普通科之在學學生。
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學程1年級及2、3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3、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

(二)旨揭比賽分為「校內初賽」與「區域決賽」二階段辦理,規劃如下:
1、「校內初賽」:
(1)由學校自行辦理,全校學生皆可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2)參考區域決賽模式辦理初賽,以符合該年級程度,自行命題,初賽績優學生得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決賽。

2、「區域決賽」:學校符合「參加資格」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班級總數為30班(含)以下者,限報名至多3人;31至40班以上者,限報名至多4人報名人數可增加1人;
41至50班者,限報名至多5人;51至60班者,限報名至多6人;61班以上者,限報名至多7人;共分為北區、中區、南區等3區辦理。

(三)比賽重要時程:
1、校內初賽:學校應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
2、區域決賽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本競賽區域決賽,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請逕至旨揭競賽宣導網站(https://gov.tw/4t7)報名。
3、區域決賽日期: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時,分別於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中區)、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同時辦理。
4、參賽證下載日期:一律由參賽學校自行下載列印(彩色為佳),於113年10月21日(星期一)開放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