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補助對象:各直轄市教育局、縣(市)政府、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本計畫訂於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至4時辦理網路說明會,網路說明會連結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newres.pntcv.ntct.edu.tw),最新消息》,請各直轄市、縣(市)承辦人及有意申辦之學校,於說明會開始前五分鐘準時上線,若無法及時收看,另將於說明會後,將影片留存於網站上,可隨時逕至網站收看。
四、各申請學校於108年11月15日前依旨揭實施計畫,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網站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08年11月29日前對所轄學校填報之計畫完成線上初審,由本署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核定補助經費。
五、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二,及第二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四,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六、第四級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八及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九十。
六、請各直轄市、縣(市)轉知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知悉。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國立南投高商曹東洲專任助理,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