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公告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大家共同遵守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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