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推薦辦法

主旨:檢送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空手道、划船、輕艇、龍舟及卡巴迪代表隊推薦辦法各1份。

說明:

一、依據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代表隊組隊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推薦辦法簡略說明如下:

(一)空手道:

1、即日起至110年12月19日止。

2、請學校、教練薦送選手資料郵寄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龍井區舊車路89-77號);或親送至臺中市空手道委員會沙鹿區訓練中心(沙鹿區中山路62號),聯絡方式:04-2665-3759。

3、宋以力總幹事電子信箱:sungyili@gmail.com,聯絡方式:0930-930-278。

(二)划船:

1、參加指定盃賽成績,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第四名備取。

2、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委員會審查,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

(三)輕艇:

1、參加指定盃賽成績,以最佳成績優劣排序決定前三名者入選,第四名備取。

2、由本市教練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0910-990023)審查,經由委員會通過將可代表臺中市各級學校參賽全中運代表隊。

(四)龍舟:

1、由本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臺中市輕艇委員會宋俊傑總幹事(0910-990023)彙整,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3隊為限(同校)。

(五)卡巴迪:

1、由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協助辦理。

2、由臺中市學校於110年12月20日前推薦選手名單,具有潛力優秀選手,送豐南國中翁有震教練彙整,經由教育局協調後組成臺中市代表隊。

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1隊為限(同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