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慶祝青年節表揚台中市中等學校優秀青年」相關申請如附件,請於3/3(四)前提交報名表至訓育組,入選後將通知於3/31(四)至台中市政府接受表揚。 經遴選,國高中部可各派一員代表接受表揚 附件 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