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高級中等以上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推薦培訓

(一)推薦培訓對象資格:1、114 年5 月1 日(含)前任職且受訓期間仍在職之校安及學務創新人員。2、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具推薦資格者,為已列入國教署現職冊者。

(二)培訓時間及地點:1、時間:114 年9 月8 日(星期一)至19 日(星期五)。2、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台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 號)。

(三)各單位對於所報推薦人員應確實考核,如經評估後無適員,可不辦理推薦作業。 (三)請各校詳閱計畫規定及資格限制,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將欲推薦培訓名冊電子檔請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另推薦人員培訓同意書暨推薦表(簽名

     核章)紙本寄送本局學生事務室,逾期視同放棄,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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