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8-2特殊身份學生就學減免申請

主旨:有關南投縣108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等三類學生就學減免申請案,請轉知符合資格之學生家長,並協助於109年2月15日(星期六)前完成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9年1月3日府教輔特字第1090006057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及原住民學生,設籍南投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三、如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檢附相關證件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審查無誤後,於本(109)年2月15日(星期六)前將申請表、有關證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印領清冊、學校存摺影本、學校領據(請蓋私章及關防)、經費結報表函報南投縣政府辦理。

四、請各校提出申請表件申請(各類減免申請合併填寫一張經費結報表及領據),表件不可漏蓋印章及關防,也請確實核對領據及經費結報表之金額無訛,並掌握送件期限,逾期不受理申請。

五、檢附南投縣國民教育階段就學費用減免辦法及申請相關表件共7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