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部招考轉學生簡章

一、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暨本 校相關辦法及補充規定辦理。

二、招生年級:國中部二年級。(擇優錄取,必要時得缺額錄取)

三、考試內容及時間:

(一)考試內容分筆試及口試。

(二)筆試─英語能力100分、數學能力100分。兩項合計佔考試總分50%。

(三)口試─100分,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口試成績佔考試總分50%。

(四)考試總分同分者,比序項目依序分別為口試、英語、數學,同分者再以原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比序。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請洽本校家服處。

四、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等學校學生修畢一年級第二學期課程,得報考本次轉學考。             

(二)在校期間未受小過一次(含三支警告)以上處份。(檢具獎懲證明)

(三)轉學前每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需達七十分()以上。(檢具成績證明)

五、攜帶資料:

 (一)繳交完整國一上下學期成績證明-請至原就讀學校註冊組申請。

 (二)繳交完整國一上下學期獎懲紀錄-請至原就讀學校生活輔導組申請。

六、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7月29日(五)截止(採個別預約測驗)。

七、報名地點:北屯校區家服處招生組。

電話:(04)24371728 分機 793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軍福十九路328號

八、放榜資訊:電話個別通知。

九、錄取報到日期:109年8月3日(一) 07:5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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