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專題講座研習課程計畫」(第2梯次),請鼓勵閩南語文
授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31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具體掌握閩南語文教材運用及教學實務,以強化
於閩南語文的授課知能及教材資源運用能力,爰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113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
知能,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非閩南語文專長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並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
能力認證,已於113學年度或預計於114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具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經驗。
(二)課程說明:
1、以適用7年級及8年級之教材資源為主軸,每月於星期三下午或星期六上午規劃半日課程,每次研習時數4小時。
2、各年級課程每人限擇一場次(星期三或星期六)報名,如有重複報名情形,主辦單位將依報名之年級擇星期三或星期六任一
場次安排。
(三)第4類:於偏遠地區中等學校曾任童軍科目代理教師3年以上且表現優良。
(四)報名事宜:
1、於114年2月28日(星期五)前,開放符合資格之國中(部)教師自行線上報名,請依限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
2、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之課務及假別,由任職學校核定,並請確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聯絡資料(含手機、電子
信箱),以免影響後續報名審核結果通知及研習證明資訊。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