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旨:

本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5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申請書、申請學生清冊及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獎學金Q&A各1份,請轉知並協助符合資格者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案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5日(星期二)起至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止,其程序請參閱附件資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