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03月24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壹、目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停課補課、課業學習及學生成績評量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特訂定本計畫。
貳、依據:
一、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
二、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
參、實施時機:
一、本校學生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無法到校上課時。
二、本校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部分班級或全校停課時。
肆、實施方式:
一、補課相關措施:
(一)學生無法到校上課時:
- 由教務處通知導師轉達學生及家長錄影補課事項並予以說明相關作法。
- 由任課教師實施課程錄影,並將檔案至於雲端硬碟,提供學生登入進行補課。
- 有關課程錄影及雲端硬碟路徑,由教務處予資訊室規劃。
(二)部分班級或全校停課時:
- 由教務處通知任課教師將教材、進度及各項線上教學網站資訊公告於學校網站,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
- 依據各班課表即時進行線上補課,相關做法參照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實施計畫」辦理。
- 復課後由學校安排於假日(包括例假日、寒暑假等),或正常上課日課餘時間補課。
- 全校停課時,得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同意,彈性調整上課日期,分散於每周末或集中於寒暑假補足。有調整寒暑假起迄日期必要者,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二、成績評量
(一)學生無法到校上課時:於復課後就其缺課課程,由學校於正常上課日課餘時間或假日(包括例假日、寒暑假等)安排學習輔導;未參加各類評量者,於復課後補行評量。
(二)班級或全校停課時:
- 部分班級停課時,停課期間適逢各類評量者,於班級復課後由學校安排補行評量。
- 全校停課時,全校各班級課程、學期考試及教師成績繳交日期均予順延。
(三)前二款補行評量,以實得分數登錄。
伍、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公告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