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南投縣政府與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共同辦理「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巡迴展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15年4月10日府教社字第1150077830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係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為主,除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出外,另於4區(北區:桃園市、東區:宜蘭縣、南區:嘉義縣、中區:南投縣)舉辦巡迴展。
三、本案中區巡迴展訂於115年5月10日至5月24日假南投縣政府文化局九九展覽室及玉山展覽室展出(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敬請轉知所屬學校師生屆時踴躍前往參觀。
四、檢送海報電子檔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