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葳美境界」文藝季-母親節海報設計比賽

104學年度「葳美境界」文藝季-母親節海報設計比賽實施辦法
一、依    據:2016年「葳美境界」文藝季活動計畫實施辦法辦理
二、目    的:
(一)培養學生孝親之倫理道德,落實生活教育、品德教育,喚起學生重視家庭世代關係,配合母親節慶典,培養葳格學生感恩敬孝之倫理。
(二)藉由文藝活動,激發學生對人文藝術的美感潛能,提昇人文藝術氣息。 
三、主辦單位:訓育組
四、參加對象:
(一)國中、高中一、二年級,各班以班級為單位,每班至少繳交一張海報。
(二)國三、高三各班自由報名。
五、活動期間:自公告日起至4月25日(一)止,4月28至5月9日公開展覽。將完成作品繳交至訓育組,並將報名表整齊書寫後黏貼於作品背面。
六、設計內容:海報紙一律以直式半開方式製作,採自由創作方式,以母愛光輝、感恩為主,不得有揶揄、不敬或違反善良風俗之圖文等。
七、海報規格:海報由各班自行準備,規格以直式半開海報紙為主,勿太大或太小(尺寸約為79*54 CM),以利作品統一展示。
八、評分標準:主題內容50%、色彩及創意30%、字體與美觀20%。
九、獎    勵:每張海報至多由三人共同製作,分高中組各年級組及國中組。
每組第一名:獎狀乙紙,參與製作同學,小功壹次。
每組第二名:獎狀乙紙,參與製作同學,嘉獎貳次。
每組第三名:獎狀乙紙,參與製作同學,嘉獎貳次。
佳  作:獎狀乙紙,參與製作同學,嘉獎壹次。
十、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所送作品或資料禁止抄襲、仿冒、借用、冒用,並且絕無侵犯他人著作權,若如違背著,自負法律責任,並同意取消名次。
(二)作品繳交後,恕不退件。
(三)獲獎作品將於4月28至5月9日公開展覽。
十一、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