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葳美境界」文藝季-校內美術暨攝影比賽
一、目 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認識葳格大家庭優美的環境,及美的人、事、物。
二、主辦單位:藝術與人文領域、訓育組
三、活動對象:全體師生。
四、活動時間:收件自公告日起至4月29日(五)收件截止。
五、展示時間:5月16(一)日至5月31(二)公開展覽。
六、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1.國中組 2.高中職組
(二)類別:1.西畫類 2.水墨畫類3.書法類4.攝影類
七、參賽主題:葳美境界,以葳格校園為創作主題,利用各項素材呈葳格校園的美及記錄葳格校園的各角落漂亮風景
八、參賽作品標準:交件作品背面應浮貼比賽報名表(攝影類除外)
(一)西畫類:一律使用圖畫紙或紙板,大小為四開( 39公分×54公分 ),一律不裱裝。
(二)水墨畫類: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5公分×70公分),一律不裱裝。
(三)書法類: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5公分×135公分),一律不裱裝。
(四)攝影類:一律使用電子郵件送件或親送檔案方式。
1.照片至少1MB(1024KB)以上的JPG檔案。
2.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
3.電子檔檔名格式:作品名稱-年級班級-學號-姓名。
4. 訓育組:詹明仁組長 starks@wagor.tc.edu.tw
九、收件說明:西畫類及水墨畫類各班自由報名繳件,書法類每班至少繳交2件作品,攝影類每班至少繳交5件作品,(高三、國三班級不在此限)。
十、收件地點:
(一)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請親自繳交至美術老師陳錫盈老師辦公室或教務處試務組陳舒芳老師。
註:「葳美境界」校內美術暨攝影比賽報名表請至學務處領取
(二)攝影類:一律使用電子郵件送件或親送檔案方式。
十一、評審團隊:由訓育組邀請專業教師擔任評審
十二、獎勵方式
(一)優等:各組各類錄取一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只,小功壹次。
(二)甲等:各組各類錄取三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只,嘉獎貳次。
(三)佳作:各組各類錄取數名,得獎者頒發獎狀一只,嘉獎壹次。
十三、成果展示:5月16日至5月31公開展覽秀學生美術作品展示。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兩年內作品,請無重複投稿,如經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或係他人加筆及重複投稿之作品,不予評選;如評選完成後,經判定為臨摹、抄襲或係他人加筆及重複投稿之作品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並須自負責任。
(二)參賽作品經評定未入選者,通知選手應於期限內領回,逾時未領者視同放棄,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參賽作品,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三)凡報名參賽作品即視為作者無條件同意授權學校得將作品展覽、攝影、出版及代表參賽、製作教材、相關宣傳品及提供網路下載等。
十五、本計畫經陳報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