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7條第1項第1款暨教育部105年2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02443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將祖父母節訂於每年8月第4個星期日,本中心為宣揚祖父母節,增進祖孫互動及情誼,特辦理以下活動:
(一)「重返20-祖父母節徵文活動」:由祖孫幫祖父母圓夢,並將圓夢歷程撰寫成文章(新詩、散文或小說皆可)。
(二)2016「花young青春」家庭才藝變裝秀:鼓勵本市祖孫、親子或三代同堂之家庭表演才藝或變裝走秀,以家庭為隊伍進行參賽。
三、檢附活動DM及活動簡章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