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激勵學生圖畫書創作,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特舉辦旨揭活動,以落實美感教育。 二、本活動獲獎作品,自即日起分別於本館、苗栗及高雄 等地巡迴展出, 其巡迴期程分別如下: (一)本館:自105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止,於第1、2展覽室 展出。 (二)苗栗:自10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止,於苗栗縣政府文 化觀光局第1展覽室及山月軒展出。 (三)高雄:自105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止,於高雄市文化 中心至上館展出。